惜春郎·玉肌琼艳新妆饰
宋代 · 柳永
作者 古诗词
玉肌琼艳新妆饰。好壮观歌席,潘妃宝钏,阿娇金屋,应也消得。属和新词多俊格。敢共我勍敌。恨少年、枉费疏狂,不早与伊相识。
译文
她肌肤如玉,容貌艳丽,穿着新妆饰。这盛大的歌席真是壮观,即使是潘妃的金钏、阿娇的金屋,也应该配得上她。我创作的新词多有俊美的格调,敢与我匹敌。只恨少年时白白地狂放不羁,没有早一点与她相识。
注释
【玉肌琼艳】:形容女子肌肤洁白如玉,容貌艳丽。琼,美玉。 【潘妃宝钏】:潘妃,南朝齐东昏侯的宠妃,名玉儿。宝钏,金玉制成的镯子。典出《南史·齐本纪下》,东昏侯为潘妃造金莲花贴地,令其步行其上,曰“此步步生莲花也”。 【阿娇金屋】:阿娇,汉武帝陈皇后小名。金屋,指汉武帝幼时曾说“若得阿娇作妇,当作金屋贮之”。典出《汉武故事》。 【应也消得】:应该也配得上。消得,值得、配得。 【属和新词】:属和,唱和。指创作新词与之唱和。 【俊格】:俊美格调。 【勍敌】:强敌。勍,强有力。 【疏狂】:狂放不羁。
赏析
此词为柳永赠妓之作,上片极写歌女之美,以潘妃、阿娇典故衬托其绝代风华;下片自矜才情,以“勍敌”自许,末句“恨少年、枉费疏狂”流露出相见恨晚的遗憾。全词直抒胸臆,语言明快,体现了柳永词中常见的对歌妓的赞美与自我情感的坦露。据推测,此词可能作于柳永青年时期流连坊曲之时,其疏狂性格与对才情的自信跃然纸上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柳永
柳永,(约987年—约1053年)北宋著名词人,婉约派代表人物。汉族,崇安(今福建武夷山)人,原名三变,字景庄,后改名永,字耆卿,排行第七,又称柳七。宋仁宗朝进士,官至屯田员外郎,故世称柳屯田。他自称“奉旨填词柳三变”,以毕生精力作词,并以“白衣卿相”自诩。其词多描绘城市风光和歌妓生活,尤长于抒写羁旅行役之情,创作慢词独多。铺叙刻画,情景交融,语言通俗,音律谐婉,在当时流传极其广泛,人称“凡有井水饮处,皆能歌柳词”,婉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,对宋词的发展有重大影响,代表作 《雨霖铃》《八声甘州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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