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刘南郡委连诗
南北朝 · 沈约
作者 古诗词
宴游忽永。心期靡悔。代历四朝。年逾十载。朋居缱绻。余违尔诲。岂独秋兰。结言为佩。
译文
宴饮游乐忽然长久,心中期望没有后悔。历经四个朝代,年岁超过十年。朋友相处情意深厚,我却违背了你的教诲。岂止是秋天的兰花,我将誓言结成佩饰。
注释
【宴游忽永】:宴饮游乐忽然长久。忽,快速;永,长久。 【心期靡悔】:心中期望没有后悔。靡,无。 【代历四朝】:经历四个朝代。沈约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,此处“四朝”可能包括其早年所历的刘宋前废帝等,或泛指多个朝代。 【年逾十载】:年岁超过十年。逾,超过。 【朋居缱绻】:朋友相处情意深厚。缱绻,情意缠绵。 【余违尔诲】:我违背了你的教诲。违,背离。 【岂独秋兰】:岂止是秋天的兰花。秋兰,比喻高洁的品德或美好的事物。 【结言为佩】:将誓言结成佩饰。结言,以言辞相约;佩,佩戴。
赏析
此诗为沈约赠别刘南郡之作,主题表达对友情的珍视与对自身违背友人教诲的愧疚。诗中“代历四朝,年逾十载”点明时间跨度,暗示二人交情之久。“朋居缱绻”与“余违尔诲”形成对比,凸显自责之情。末句“岂独秋兰,结言为佩”以秋兰喻高洁,以结佩表誓言,手法含蓄而情感真挚。沈约历仕三朝,晚年仕途顺遂,此诗【据推测】作于其晚年,可能因官场应酬而疏远故交,故有“余违尔诲”之叹。全诗语言简练,情感深沉,体现了南朝文人重情重义的风尚。
南北朝
作者简介 · 沈约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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