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

宋代 · 方岳

作者 古诗词
又抛蓑笠出山来,那得江鸥不见猜。一醉真成吞溟涬,三人曾共住蓬莱,翰林词伯玉为骨,直指绣衣霜作台。莫笑樵溪穷太守,短篷烟雨亦佳哉。

译文

又一次抛下蓑衣斗笠走出山林,哪能指望江鸥不猜疑我的机心。一醉真如吞没大海,三人曾一同居住在蓬莱仙境。翰林词伯风骨如玉石,直指绣衣御史台如霜雪。不要笑我樵溪穷太守,短篷船中烟雨也甚佳。

注释

【蓑笠】蓑衣和斗笠,指隐士或渔夫的装束。【江鸥】江上的鸥鸟,常喻指无机心的隐逸生活。【溟涬】大海,语出《庄子·逍遥游》。【蓬莱】传说中的海上仙山,此处指翰林院或清贵之地。【翰林词伯】指蔡吏部,曾任翰林学士,词伯即词坛领袖。【玉为骨】形容风骨清高。【直指绣衣】指林直院,直指为官名,绣衣指御史之服。【霜作台】御史台,霜喻其严冷。【樵溪】方岳曾任南康军知军,南康有樵溪,此处自指。【短篷】小船。

赏析

此诗为方岳与蔡吏部、林直院别离时所作。首联以“又抛蓑笠”点明自己再次出仕,而“江鸥不见猜”暗用《列子》鸥鸟忘机之典,表达对官场机心的自嘲。颔联“一醉真成吞溟涬”以豪语写醉态,兼喻胸襟之阔;“三人曾共住蓬莱”回忆三人同朝为官之谊,蓬莱喻翰林清贵。颈联分别赞美蔡、林二人:蔡为翰林词伯,风骨如玉;林为直指御史,执法如霜。尾联自嘲“穷太守”,却以“短篷烟雨亦佳哉”作结,展现旷达心境。全诗用典贴切,情感真挚,既有对友人的推崇,也有对自身境遇的洒脱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方岳

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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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》- 方岳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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