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中杂兴 其七
宋代 · 方岳
作者 古诗词
俚谓革靴乌脚鬼,吾尊毛颖黑头公。与靴作传何为者,颖则万世文辞工。
译文
俗语说皮靴是乌脚鬼,我尊崇毛笔是黑头公。为靴子作传有什么意义呢?毛笔却能流传万世,因为其写出的文辞精妙。
注释
【俚谓】:俗语说。【革靴乌脚鬼】:革靴,皮靴;乌脚鬼,民间对穿黑靴者的戏称,可能指衙役或鬼卒。【吾尊】:我尊崇。【毛颖】:毛笔的别称,出自韩愈《毛颖传》,以笔拟人。【黑头公】:指毛笔的笔头黑色,亦借指文官或文人。【与靴作传】:为靴子作传,指为无生命之物立传。【颖则万世文辞工】:毛颖(笔)则能流传万世,因其书写文辞精妙。
赏析
此诗以对比手法,贬低世俗所重的“革靴”(象征权势或俗物),而推崇“毛颖”(象征文才与著述)。诗人借韩愈《毛颖传》的典故,强调文章与文人的不朽价值。方岳为南宋诗人,身处乱世,此诗可能【据推测】表达了对功名利禄的淡泊和对文学事业的坚守。语言诙谐,寓意深刻。
宋代
作者简介 · 方岳
方岳(1199~1262),南宋诗人、词人。字巨山,号秋崖。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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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暑中杂兴 其七》- 方岳 - 诗词大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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