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庞签判

宋代 · 王安石

作者 古诗词
北都两去不辞勤,仕路论材况出群。一相关藩尝负弩,三年通籍更从军。清谈犹得当时事,遗爱应从此日闻。我忆荆溪山最乐,看君摩翮上青云。

译文

两次前往北都不辞辛劳,在仕途上论才能你更是出类拔萃。曾担任藩镇属官恭敬从命,在朝中任职三年后又投身军旅。清雅的言谈仍能谈论当时之事,遗留的仁爱应当从此日被人传颂。我回忆荆溪山水最为快乐,看着你展翅高飞直上青云。

注释

【北都】指北宋的北京大名府(今河北大名),为陪都之一。【两去不辞勤】指两次前往北都任职,不辞辛劳。【仕路论材况出群】在仕途上论才能,更何况出类拔萃。【一相关藩尝负弩】曾担任藩镇长官(如节度使)的属官,背负弓弩(表示恭敬从命)。【三年通籍更从军】通籍指记名于门籍,可以出入宫门;此处指在朝中任职三年后又从军。【清谈】指清雅的言谈议论。【遗爱】指遗留仁爱于后世。【荆溪】水名,在今江苏宜兴,王安石曾居于此。【摩翮上青云】摩翮即展翅,比喻仕途腾达。

赏析

此诗为送别之作,赞扬庞签判的才能与功绩,并表达对其前程的祝愿。首联写其不辞辛劳、才能出众;颔联追述其仕宦经历,从藩镇到朝中再到军旅,展现其多面才干;颈联称其清谈与遗爱,暗示其政绩与口碑;尾联以荆溪之乐反衬送别之情,并寄予青云直上的期望。艺术上,用典贴切(如负弩、通籍),对仗工整,情感真挚而含蓄。据推测,此诗作于王安石晚年退居江宁时期,诗中“我忆荆溪山最乐”透露出对归隐生活的向往,与送别友人的豪情形成对比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王安石

王安石(1021年12月18日-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号半山,谥文,封荆国公。世人又称王荆公。汉族,北宋抚州临川人(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),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改革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欧阳修称赞王安石:“翰林风月三千首,吏部文章二百年。老去自怜心尚在,后来谁与子争先。”传世文集有《王临川集》、《临川集拾遗》等。其诗文各体兼擅,词虽不多,但亦擅长,且有名作《桂枝香》等。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《泊船瓜洲》中的“春风又绿江南岸,明月何时照我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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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送庞签判》- 王安石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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