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节二首

宋代 · 姜特立

作者 古诗词
年登八秩少三春,鼻祖功名事不伦。红旆碧油非本意,绿蓑青笠是前身。

译文

我年龄已七十七岁,祖先的功名事业非同寻常。高官显贵的仪仗并非我的本意,绿蓑青笠的隐士生活才是我的前身。

注释

【年登八秩少三春】:年龄到了八十岁还差三年,即七十七岁。八秩,八十岁。少三春,少三年。 【鼻祖】:始祖,这里指祖先。 【功名事不伦】:功名之事与常人不同,指祖先功业非凡。 【红旆碧油】:红色的旗帜和碧色的油幢,代指高官显贵的仪仗。 【绿蓑青笠】:绿色的蓑衣和青色的斗笠,代指隐士或渔夫的装束。 【前身】:前世,这里指本来的身份或志向。

赏析

此诗为姜特立晚年所作,表达了对功名的淡泊和对隐逸生活的向往。首句点明年龄,次句以祖先功业反衬自身志趣。后两句通过“红旆碧油”与“绿蓑青笠”的对比,凸显诗人不慕荣利、向往自然的心境。艺术手法上,运用对比和象征,语言简练而意蕴深远。据推测,姜特立晚年辞官归隐,此诗或作于此时,体现了其超脱尘世的情怀。
宋代

作者简介 · 姜特立

姜特立[公元?年至一一九二年左右],字邦杰,浙江丽水人。生年不详,卒于宋光宗绍熙中。以父恩补承信郎。淳熙中,(公元一一八一年左右)累迁福建兵马副都监;擒海贼姜大獠。赵汝愚荐于朝,召见,献诗百篇。除阁门舍人,充太子宫左右春坊。太子即位,除知阁门事。恃恩纵恣,遂夺职。帝颇念旧,复除浙东马步军副总管。宁宗时,官终庆远军节度使。特立工于诗,意境超旷。作有《梅山稿》六卷,续稿十五卷,《直斋书录解题》行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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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得节二首》- 姜特立 - 诗词大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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